2020年南京市足协超级联赛
暨2020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冠军联赛
竞赛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联赛名称:2020年南京市足协超级联赛暨2020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冠军联赛(预赛)。
第二条 主办单位: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
第二章 竞赛安排
第三条 联赛时间:2019年4月—7月
第四条 联赛地点:待定
第三章 参赛资格、报名、保证金、转会
第五条 报名要求:
一、每队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2人、医生1人,报名运动员最多30人,最少18人;其中必须包括2名守门员。
二、各队守门员比赛服装须明显区别于场上其他球员,所有球员服装号码均不得使用“0”号。运动员报名单号码必须与比赛服装号码相符,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四、一名运动员在一年内只能代表一个俱乐部参加本年度的联赛;
五、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
六、运动员需按照要求进行网络注册,并经审核办理参赛证。
第六条 参赛资格
一、报名运动员在赛事期间必须购买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球队报名时必须由领队与组委会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二、外籍运动员注册参加南京市足协超级联赛,其注册、转会条件与国内城市运动员一致。
第七条 参赛教练员:
一、主教练须持有中国足球协会颁发的D级教练员执照或同等级别及以上的执照。
二、与具备参加南京市足协超级联赛条件的俱乐部签定工作合同。
第八条 联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截止于2020年3月15日。
第九条 南京市超级联赛保证金
一、保证金费用:联赛保证金贰万元整(¥10000元)/队。
二、、联赛保证金用于抵扣各俱乐部参赛队在年度赛季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罚款。超出本项金额者,联赛委员会有权督促有关俱乐部补交。联赛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除扣罚款外,余额一次性退还各俱乐部。
第三章 竞赛办法与规则规定
第十条 赛制:2020南京市足协超级联赛进行赛会单循环。
第十一条 名次决定
南京市足协城市超级联赛决定名次办法:
每场比赛胜者得3分,负者得0分,打平各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相互间比赛的胜负;
B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
C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
D同一阶段比赛中的净胜球;
E同一阶段比赛中的进球总和;
F抽签。
第十二条 奖励办法
一、当年度联赛冠、亚、季军的球队将获得奖杯。
二、获得联赛第一、二名、三名的球队,分别获得金牌、银牌、铜牌各30枚。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奖牌。
四、评选“最佳运动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教练员”奖,分别授予奖牌。
五、评选“最佳俱乐部”一名,并颁发奖牌。
第十三条 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本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南京市足球协会根据国际足联、亚足联、中国足球协会的要求制定的其他规定。
三、执行《南京市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和联赛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规定。
四、规定:
1.南京市足协超级联赛实行检查参赛证制度,每场比赛之前,对所有列入球队上场名单和替补名单的运动员进行资格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运动员、领队、教练员、队医不能参加比赛,不得坐在替补席上;
2.各球队应在规定比赛时间前60分钟报到,比赛开始40分钟提交上场队员名单。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7名,可从中替换5名,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3.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服装(包括上衣、短裤、球袜;守门员上衣、短裤、球袜)同队队服式样、颜色不一致者一律不允许参赛;
6.每场比赛分为各45分钟的两个半场,中间休息时间为15分钟。
7.球员不允许穿钢钉足球鞋,上场队员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且必须佩戴护腿板。违反此项规定者,一律无参赛资格。
8.如果一名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累计达两张或被出示一张红牌,则自然停止下一轮联赛;如累计黄牌达二张,则自然停止下一轮联赛。以上处罚根据情况,纪律委员会可以追加处罚。
9.任何中途退出比赛的球队都要被扣除上交的纪律保证金,用于补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停止该俱乐部参加下一年度该级别比赛的资格。联赛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保留提交报告南京市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是否做出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第十四条 比赛弃权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弃权:
1.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联赛组委会批准,参赛球队未按规定时间(指超级组委会规定的开赛时间),或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15分钟)的;
2.拒绝按照联赛委员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3.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4.中途退出联赛。
二、对弃权的处理:
(一)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二)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双方计0分;
(三)中途退出联赛,所有与赛队的比分均计3:0获胜;
(四)因球队弃权而纪律委员会将作出罚款,其金额由该俱乐部联赛保证金中扣除。如俱乐部中途退出联赛,则没收该俱乐部队全部联赛保证金。
(五)联赛组委会对弃权和中途退出联赛的处理以文字形式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下发各参赛俱乐部和相关人员。
三、对罢赛的处理:
如俱乐部罢赛将被扣除所有联赛保证金。
第六章 纪律与诉讼
十五、申诉:
一、关于对球员资格的申诉,组委会只在赛前公示期内受理(比赛开始后,组委会原则上不再接受关于对球员资格的申诉),申诉球队须向组委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书》及《调查取证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暂不接受个人申诉),经组委会受理且申诉属实,申诉费将如数退还,申诉不属实,申诉费不予退还。
二、每轮比赛结束后,如有球队对该轮比赛中出现的其他情况有疑议需要申诉的,须于该轮比赛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书》及《调查取证材料》,组委会将按规程要求,做出实事求是的裁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比赛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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